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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村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、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。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,需要審批后才能使用。那么,2020年農村宅基地申請條件是什么?哪些情況不允許批準?
一、2020年農村宅基地申請條件是什么?
1、村里有空閑宅基地
隨著農村建房需求的增加,很多的農村地區都沒有多余的宅基地了,很多的農民朋友申請了很多年都沒有申請下來,而且在宅基地沒有空缺的時候,是不允許更改耕地用途建房的,所以大家申請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情況。
2、申請人為村集體成員且年滿18周歲
畢竟農村的土地是村集體資源,只允許在村集體流轉,也就是農村戶口,同時也會在農村長期生活,不然宅基地的申請會很困難,當然,在農村有宅基地,在城里也買房的人,只要是該村集體的成員就不用退出。
3、申請人滿足“一戶一宅”要求
2019年9月,農村宅基地管理新政出爐,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,面積不得超過本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規定的標準。農村村民應嚴格按照批準面積和建房標準建設住宅,禁止未批先建、超面積占用宅基地。
4、申請人與四鄰沒有矛盾糾紛
在宅基地審批之前,還是要遵循周邊鄰里的意見,要沒有爭議和糾紛,不要等到房子建好了出現一堆的矛盾來解決,嚴重影響到此前村集體成員的利益。
5、符合村莊的規劃
以前蓋房子就是有錢就可以了,但是現在不一樣了,現在農村一改“臟亂差”的形象,成為了美麗新農村,國家也加大了對農村房屋的審批規劃,宅基地的申請一定要在全村公示,并且要進行實地核查,不符合條件的是不能夠審批的。此外,因發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、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(鎮)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,需要搬遷的,也是符合申請條件的。
二、哪些情況不允許批準?
1、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;
2、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;
3、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;
4、違背“一戶一宅”原則的農民。
注:由于各省的規定有些出入,具體還要以當地的土地部門的最新政策為準。
三、農村宅基地為什么難申請?
1、閑置用地少
一般能分下來的宅基地都是村里原本閑置的,要么就是有別人退出,才能往下分給你。但事實是村里不會有太多閑置的建設用地,而要劃新的宅基地,就需要有土地指標。土地指標非常緊張,即使有,也會優先滿足當地企業的發展要求。另一方面,村集體收回的宅基地也寥寥無幾,因此造成宅基地申請困難。
2、申請條件嚴格
宅基地,是無償提供給村民使用的,但宅基地卻不是無窮無盡的。隨著“一戶一宅”政策的頒布,在申請宅基地上也附加了諸多限制,首先必須滿足“一戶一宅”制度,其次面積不得超過本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規定的標準,另外嚴禁城鎮居民購買宅基地。
3、宅基地價值提升
原來農村人可能覺得土地那么多,不值錢,但是現在所有農村人都知道土地值錢了,尤其土地確權之后,還能流轉和抵押,守著一畝三分地也不一定是種地用了,土地的價值提高,大家手里的土地更不想放出來了,而且能占的就先占上,這也導致越來越多的新生兒沒有土地了。
4、嚴守耕地紅線
現在我們都知道耕地是不能用來建房的,隨著土地確權的工作開展,以后耕地上建房的審查會越來越嚴,一旦發現就會被回收,因此可以建房的土地就更少了,宅基地自然供應緊張,難以申請。
另外,在《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》中提出,鼓勵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。鼓勵村集體和農民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,通過自主經營、合作經營、委托經營等方式,依法依規發展農家樂、民宿、鄉村旅游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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