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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2日,國務院印發《國務院關于授權和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》,在網絡上引起熱議,甚至被稱為"土地新政"。不過,這份文件中的內容也確實足夠重磅,對我國的土地改革、城市化進程等都有著深遠影響。
具體里看,這份"土地新政"中的重點內容包括兩個方面:第一,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審批權限"下放"到省、市、自治區;第二,將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和國務院批準土地征收審批權限"下放"到部分試點區域,試點城市包括北京( 農用地、 商住地、 工業地) 、天津( 農用地、 商住地、 工業地) 、上海( 農用地、 商住地、 工業地) 、江蘇( 農用地、 商住地、 工業地) 、浙江( 農用地、 商住地、 工業地) 、安徽( 農用地、 商住地、 工業地) 、廣東( 農用地、 商住地、 工業地) 、重慶( 農用地、 商住地、 工業地) ,試點期限為1年。
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詞:永久基本農田,是在2008年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上明確提出的,無論在什么情況下都不能改變其用途、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的基本農田。而根據相關數據,到2020年,全國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8.65億畝,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于15.46億畝。
但是,大家也都明白,城鎮化發展的核心矛盾就是:部分城市和地區用地高度緊張,同時,部分城市和地區用地寬松但利用效率較低。比如,一些小城市發展較為緩慢,建設用地長期冗余;但一些經濟發達的大城市、重點城市則因為對土地資源需求較大、但土地資源相對比較緊張而陷入特大城市的普遍發展瓶頸中,即人口與土地之間的矛盾。在這樣的情況下,部分發達城市不得不填海造地,甚至因城市擁擠而"趕人"……
可見,優化城市土地結構已經刻不容緩。但在過去,土地審批權集中在中央,而中央與地方的信息不對等,造成審批手續較多、審批時間較長,導致地方的合理用地需求無法得到滿足。而"土地新政"將審批權限下放,無疑會提升地方用地審批速度,使得土地轉性的空間增大,有效提升了地方的土地調配效率。而對于北京、上海、江蘇、浙江這些地方而言,其日益嚴重的用地矛盾也將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緩解。
不過,這樣一來,城市間的馬太效應也將更加明顯。對于地方政府而言,無論是用于工業企業用地,還是城市重點建設項目,建設用地的增加都意味著土地出讓收入增加,而政府財政收入增加無疑會加速城市發展,提升城市發展空間及公共服務能力,在這樣的情況下,城市對于人口的吸附能力也將進一步加強。
所以,對于北京、上海、浙江這8個原先就已經很強的省市而言,如今獲得"土地改革"的試點資格,無疑會更加加速其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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